首先在10000元范围内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支付,超出10000元后,超出部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由双方按责承担.
如你说的情况,伤者负主责.除保险合同约定可以赔偿的款项外,剩余赔偿须分担七成的赔偿.同时,不合理的费用开支不在赔偿之内.你可以据理辩驳的.
一般由伤的轻的损失小的一方垫付,也可以说是最张要赔偿的一方.
你就不该垫付医药费,更何况你还是次要责任,人心善良却没能换来对方的珍惜,保全时间过了,没有正式起诉你,可以去法院申请要回来,最好拿着你给对方垫付费用的清单,还有你的保险单.证明你付出的足以能够承担你责任范围内所花费的钱……而且你还可以反诉他……跟法官好好“聊聊”,明白我的意思吗?
首先通过交警协商,协商不成的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提供票据以便找保险公司报销.你的表的额不大,诉讼费不超过100元,而且是你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你可以要求对方的交强险垫付1万元的医疗费,最终的医疗费结算还需要诉讼解决.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强制规定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需要先垫付伤者医药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你的一句话很难为你作出详细的准确的解答,因为事故主要责任还要看对方车辆是否保交强险已经是否保商业险等,如果保了交强险,你的医疗费首先10000元医疗费没有问题,超出部分按你和对方的事故责任划分按比例计算,比如你花了50000元医疗费,除100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外,另外的40000元要按比例:就你案件情况双方都是机动车辆的话,对方还需要赔偿你40000元乘以30%即12000元,加上限额的10000元,对方共需要赔偿你医疗费方面22000元.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项目很多,涉及的统计数据和赔偿计算较复杂,建议你请专业律师代理,这样才不会侵害你的合法权益.
没有影响的,最终的结果估计1W元肯定是不够,等到最后一块算,保险公司会直接把他们垫付的1W元扣回的.然后在计算赔偿多少?但每明白的是:你是机动车一方?对方是非机动车?对方要求帮你配合垫付的1W元,应该是你的保险公司来垫付交强险中的1w元医药费,因为交强险只赔偿对方不赔偿自己.对方要求用的1W元医药费应该是你的保险公司出啊.把事故经过说清楚一些,双方都是什么情况,是机动车和行人,还是机动车和机动车事故?
这事找当时处理事故的交警,由他们牵头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法院起诉.